【本報訊】賣夏枯草,原來要攞牌。沙田廣源邨街市一間糧油雜貨店,去年遭衞生署派員「放蛇」購買一包價值10元的夏枯草後,店東被控無牌零售表列中藥材,昨被法庭判罰2,000元。店東太太直言,從未想過賣「凉茶料」會惹官非。按法例規定,無牌出售夏枯草、雞骨草、桑寄生,甚至黨參都屬違法。記者:陳佩明、楊家樂
店主莫合端(64歲)經營的和興醬料咸雜貨店,去年3月2日下午1時許遇上喬裝顧客的衞生署職員。職員先要求購買金銀花,莫回答沒有,職員遂改買一包價值10元的夏枯草,並使用一張有記號的百元現鈔付款,待完成交易後即表露身份,隨後於舖位內撿獲另外12包凉茶料。
莫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罪名,即沒有合法零售商牌照下零售及管有中藥材夏枯草。莫自行求情時表示,開業10年,事後已補領相關牌照,出售的凉茶料是供顧客煲煮飲用。
按《中醫藥條例》,任何人欲經營中藥材零售及批發業務,必須向中藥組申領有關牌照。所謂中藥材有500多種,包括常用作煲凉茶的夏枯草和雞骨草,亦有用來煲糖水的桑寄生。
老東主大受困擾
莫太昨在店舖接受訪問時指出,見一般街市檔主也有出售凉茶包,故有樣學樣,希望擴闊貨源提高生意額,從未想過賣凉茶包也要領牌。事後丈夫即時申請牌照,去年4月獲發牌後始恢復出售凉茶包。有顧客得悉店舖被檢控後,主動替兩夫婦印製凉茶包及湯包的成份標籤,作為產品說明,務求滿足條例的要求,可見人間有情。
莫太補充,丈夫向來奉公守法,今次事件令他大受困擾,一直擔心要坐監。莫太轉述丈夫回應:「罰咗錢算啦,唔想講。」
在九龍城執業多年的註冊中醫師洪自重,其藥房領有中藥材零售商牌照。他指業界自08年起須向衞生署申領有關牌照,要呈交店舖平面圖、照片、藥材庫存記錄等資料,並需證明店內有管理人員,具至少六年相關經驗。洪醫師坦言申請手續頗繁複。衞生署指出,任何人獲發牌後方可經營有關中藥材零售及批發業務,牌照有效期為兩年。案件編號:STCC191/12
須領牌出售中藥材(部份)
‧夏枯草 ‧雞骨草
‧桔梗 ‧桑寄生
‧夏枯草 ‧土茯芩
‧桑寄生 ‧黨參
‧雞骨草 ‧桔梗
資料來源:《中醫藥條例》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