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條失竊案次被告曾認偷運金條 海關懶理

金條失竊案
次被告曾認偷運金條 海關懶理

【本報訊】元朗貨倉8,600萬元金條離奇失竊案,控方昨在高等法院播放次被告韓宗博的錄影會面。韓指案發時適逢內地搞亞運會,怕走私金返內地會「好大罪」,他與首被告陳燦光已決定不做。兩人先致電海關熱線舉報,接線生一句「你可以唔做呀」便拒絕受理。他們其後直奔沙頭角關口,當值海關面對他倆坦白承認走私,亦只叫他們填表報關來打發他們。
次被告韓宗博(43歲)由公安移交本港警方後錄口供。韓向警稱,主管蘇志雄請他做跟班已三年多,蘇過往逾10次將金條運到元朗文苑村的貨倉,他曾5次幫蘇分批包裝金條。記得有次金條數目很多,有近400條金條,但他從未替蘇走私金條返內地。10年8月,蘇叫他與陳燦光「諗吓搵架車搵食」。

向沙頭角海關自爆走私

惟他曾聽聞蘇的手段毒辣,有替他走私膠料的貨櫃車司機被逼簽下租車紙後,在內地因走私被捕,蘇即反指對方落格偷貨,最後連之前答應的安家費亦沒給。故當蘇叫他倆走私金返內地,他們都認為「搏唔過」,並因「貪念」決定抽起部份金條。
由於風險大,兩人抽起金條後,已決心報警,兩人曾先後致電海關熱線,怎料接線生拒絕受理。他倆到沙頭角向海關自爆走私金,海關叫他們填表報關後,叫他們返內地或乘車走,他們堅持不願走私,海關才勸兩人報警解決。韓說,案發晚回家時見居住村屋的樓梯塞滿人,懷疑是蘇的手下,於是即離開。妻子翌日告訴他,蘇的手下恐嚇要找到他,否認「搞出人命,大家無癮」,他才決定潛逃返內地。案件編號:HCCC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