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市民遺失八達通卡應雙重報失

提醒市民
遺失八達通卡應雙重報失

客戶遺失信用卡後立即向發卡機構報失,但因餘額小便遺忘同時向八達通公司,就信用卡連帶自動增值功能的個人八達通卡報失,可能會招致巨額金錢的損失。
金管局銀行操守部助理總裁戴敏娜昨透過專欄《匯思》撰文提醒公眾,一旦同時遺失信用卡及連帶設有自動增值功能的八達通卡,卡主除要向發卡機構報失信用卡外,亦應立即致電八達通熱線報失,故即使有損失,最多不會超過八達通卡餘額,或成功報失後3小時內的一次增值金額。

增值指示會轉移新卡

外界常以為,向發卡銀行報失信用卡,獲補發新卡,原有八達通自動增值的常設指示便不會轉移到新信用卡,但她指出,現實操作是,即使新卡擁有新的信用卡號碼,大部份提供八達通自動增值功能的發卡銀行,會依據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申請的條款細則,將自動增值常設指示轉到新卡。
對於遺失的信用卡若設有直接付款授權安排(定時繳交賬單如水電煤電話費等),公眾切勿以為向發卡銀行報失,對方既然把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轉移至補發新卡,亦會一併將其付款授權安排轉至新信用卡,她說,授權安排是卡主與商戶之間直接訂立,客戶但凡更改授權安排,須與商戶直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