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去年的外傭爭取申請居港權司法覆核案中,代表外傭的公民黨大律師李志喜被市民狂轟,大律師公會昨天在法律年上開腔,力挺大律師有責任代表小市民就具爭議性的個案爭取公義。律政司長黃仁龍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也強調司法獨立,指法庭不會受法律理據以外的因素左右。記者:姚國雄
公民黨黨員李志喜去年協助外傭爭取申請居港權,不少市民上街示威,有團體更在報章刊登廣告批評他。
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昨天在法律年開幕禮上開腔力挺指,有公會會員去年為某些人士當法律代表,就一些被社會某些階層認為是不得人心的爭議向法庭尋求濟助,因而受到批評,「這些抨擊毫無理據,顯示論者對大律師這專業所負義務、責任和傳統一無所知。當中有些抨擊更加涉及語言暴力,和迹近人身攻擊式的謾罵」。
不得民心也要接辦
林孟達指出,大律師要確保市民可聘用有質素的法律代表,不會有人因為不受歡迎或因不得人心而不能覓得法律代表,「即使(大律師)接辦一宗案件有可能令自身或名聲造成損害,只要當事人願意付出合適的費用,大律師有責任應聘,並須為客人盡全力據理爭辯」。
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典禮後接受傳媒訪問時亦表明,法庭不會理會外界指摘,只會基於案件的理據作出判決,重申「法院判案只係睇有關法律問題,法院係唔會理會其他問題,最緊要睇吓案件有冇法律理據,先至決定邊個贏、邊個輸」。律政司長黃仁龍亦在致辭時間接「幫拖」,指去年有多宗法庭判決備受關注,雖然司法決定不能免受批評,涉及重要公眾利益的判決,自然引起媒體及公眾正面或負面評論,但司法決定必須獨立和不偏不倚,絕不能受公眾意見或權宜方便所支配。
林孟達力挺李志喜
出席典禮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會後指,林孟達雖然沒有點名,但明白他是想替李志喜「講番句公道說話」。公民黨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亦讚揚林孟達利用這個莊嚴場合,向公眾清楚解釋基本的法律原則。
馬道立又在發言中建議考慮取消民事上訴案中,當事人單憑訴訟達100萬元便即可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當然權利,認為此項權利不合時宜,且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循此途徑提交終審法庭的上訴案,其中大部份都毫無理據可言。這些上訴案件更令致其他真正及更具充份理據的上訴未能及早獲終審法院處理。」他指會在適當時候要求修例,改為與其他案件一樣,須先取得上訴許可方能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