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男文員透過交友網站結識23歲少女,見面兩次後邀請少女到寓所出席生日派對,涉嫌乘少女酒醉與另一男友人一同對她上下其手,文員後來更強姦少女。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疑與友人同非禮
首被告何衍霆(25歲)及次被告陳志軒(26歲),分別報稱文員及售貨員,兩人否認非禮及強姦共三項罪。控方指稱何透過交友網站「GOAHEAD」,結識任職採購員的事主,案發前雙方僅見過兩次面。事主供稱去年3月13日,何於大埔鳳園住所舉行生日派對,事主與男友及堂妹等共12、13人出席,其間曾玩猜枚及骰盅等,輸者罰飲半杯威士忌溝可樂。事主飲至凌晨4時因酒醉頭痛,到何的睡房床上休息,當時陳已睡在床上。何後來入房,對她上下其手,事主輕撥開何,及無力地哼出一聲「唔」拒絕。何跟着叫陳「摸吓」,兩人遂同時對事主摸胸及摸下體。何接着吩咐陳出房,然後強姦事主。完事後,事主聽到何說:「到你啦」,陳便再度入房非禮她。事主用力推開陳未有被姦,醒來後找回堂妹,即離開現場報案。
案件編號:HCCC2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