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小巴三度非禮少年判感化

案件速遞
小巴三度非禮少年判感化

【本報訊】曾因非禮遭警司警誡的16歲少年並無珍惜機會,於去年9月底至10月中期間,三度在小巴非禮妙齡少女,其中一次案發日是其母生日。少年早前承認非禮,法官考慮他年輕及無案底,決定給他最後機會,輕判感化十五個月,期間須遵守感化官指示,包括要遠離不良分子、遵守宵禁令、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及接受精神或心理治療。被告原於韓國國際學校就讀中四,案發後於11月向校方申請退學。
案件編號:ESCC4298,4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