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規限公地影私人物業合法

各國規限
公地影私人物業合法

各國對攝影權的規限都有所不同,以美國為例,在公眾場所上拍攝到私人物業,和香港一樣屬合法行為。至於肖像權方面,當一個人出現在公眾場所時,法律上他的私隱權也隨之消失。除非是身處一些「理應享有私隱權的地方」,例如洗手間、更衣室等拍攝他人才會觸犯法例。

英禁拍名勝作商業用

惟同是西方國家的法國,肖像權的限制就相對較大,法國有嚴格的私隱權保障法例。在法國的公共場所拍攝並不受限制,但若要出版所拍攝的相片,法例就規定必須得到相中人及物品持有人同意。舉例法國在1998年奪得世界盃後,不少報館拍攝上街慶祝的人群,相片刊登後引來大批讀者控告報章侵犯私隱,不少人隨後更獲判勝訴。
至於英國,一些名勝禁止攝影師拍攝照片作商業用途,而倫敦地鐵於2005年發生恐怖襲擊後,反恐法律就賦予警方特殊權力,可對民眾隨意截停搜查,拍攝一些公共建築物或景物會遭警察阻止。至於部份保守的回教國家,例如蘇丹,任何旅客進行拍攝前都需要向當局申請。
至於中國法例並無明確列明攝影權,但列明公民擁有肖像權,如有人因被拍相片致利益受損或被人利用相片獲利,被拍者可要求賠償,惟被批評只限保護有錢人或名人。《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