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利豐(貿易)有限公司一名女高層,涉嫌兩年間收受童裝生產商逾121萬元,以確保向對方發出採購訂單。涉案利豐女高層及生產商的董事和財務顧問三人,否認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關筱毅(30歲)及次被告楊偉陞(40歲)分別是信發及新信發工藝製造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財務顧問。第三被告歐陽麗紅則是利豐(貿易)有限公司高級採購經理,她曾指示下屬,凡採購嬰兒頭飾,只需向信發或新信發索取報價。
女會計向廉署舉報
08年至10年間,首被告多次指示會計文員楊麗明將現金存入第三被告的銀行戶口,以便取得利豐的採購訂單。次被告曾提出,不要將存款單存檔於會計傳票,以免暴露款項用途和去向。至10年7月,楊麗明與丈夫商量後,決定向廉政公署舉報。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