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無償加班兩個半鐘銀行工變苦差

每日無償加班兩個半鐘
銀行工變苦差

【本報訊】政府派發6,000元皆大歡喜,卻苦了大批被迫無償加班的銀行職員。有工會調查發現,85%受訪銀行僱員需超時工作,平均每日加班兩個半小時。雖然大部份銀行設加班補水制度,但當中只有兩成人真的能享有補水及補假。近期政府派發6,000元的措施,更加劇銀行僱員加班情況,工會批評,「冇良心嘅銀行真係乜都唔補,員工苦不堪言」。
記者:鄭啟源

銀行業僱員協會上月底訪問了320名銀行員工,結果85%需超時工作,當中39%更需每周工作60小時,較合約列明的每周40至44小時工時,多出近三分一。今次調查的受訪者涵蓋本港所有零售銀行員工,94%指現職銀行有加班費制度,但大部份因無法補假(31%)、上司拒批(30%)或不敢申請(19%)等原因,最終無法取得加班費,只有5%能順利取得補水,15%則以補假代替。
半數受訪者更反映銀行曾拖欠、延遲發放,甚至拒發加班費。調查又發現,雷曼事件後,銀行業有新規管要求,員工需要接受培訓,但銀行拒將培訓時間視作加班;管理層又常在下班後,突然召開「無謂」會議拖長工時,90%受訪者認為會議及培訓時數不算加班的安排並不合理。
Y先生原任職銀行後勤部門文員,他因為難抵經常超時工作,去年底離職。他工作四年累積加班880小時,但從未獲發加班費,又因怕丟飯碗,一直不敢向上司爭取。按銀行指引,他在規定工時後加班逾一小時,每小時可獲45元加班費,他離職時曾計算,應可取回約300多個小時加班費,涉款約1.5萬元,於是向人事部提出申請,但對方卻以「對其他人唔公平」為由拒絕補水。

Y先生四年累積超時工作880小時,但銀行拒批加班費。

6000元計劃令加班惡化

協會主席李麗貞指,銀行不斷縮減後勤部門人手,令內部員工加班惡化,近期政府派發6,000元政策實施,銀行亦未有增加人手,工作量大增,員工實在苦不堪言。但政府的文件顯示,銀行會就每宗領取6,000元的登記,向政府收15元手續費,收費涉8,140萬元。
李麗貞促請銀行管理層正視問題、檢討員工工作量,並要求政府盡早為標準工時立法,解決僱主強迫無償加班問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本港銀行數目眾多,政府難以主動逐一調查,期望銀行遵守合約精神,又呼籲員工如遇到不公平對待,可向勞工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