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就立法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進行四個月諮詢。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昨在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上表示,立法原意以兒童為中心,但缺乏後續服務,政府應增撥資源成立「離婚輔導中心」,協助離婚父母管養子女及提供兒童輔導,以適應離婚家庭的完整性。香港單親協會總幹事余秀珠指,社會對離婚家庭常予負面標籤,「唔可以抬起頭做人」,曾建議政府仿傚外國成立「兒童撫養局」,但沒有下文。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梁蘊儀強調,若有家暴問題或離婚夫婦無法達成協商,不會一刀切執行共同責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