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冷酷,促使張幼儀違背他的意願,大着肚子去法國投靠自己的哥哥,後又輾轉至德國。
1921年,徐志摩前往德國,不是去探望懷孕的妻子,而是帶着說客游說張幼儀跟他離婚。非自主選擇的婚姻令徐志摩耿耿於懷,卻也給了他機會,使他得以開創離婚先河,他和張幼儀成為中國第一對離婚的夫妻。他們的幼子在柏林出世,又在那兒夭折,夫離子喪後的張幼儀變得無所畏懼,她在德國修讀了幼兒教育,於1926年返回中國,一年後在東吳大學執教德文。張後來還擔任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雲裳服裝公司總經理。與一片荊棘的婚姻相比,事業前程可用錦繡形容。張54歲的時候再婚,以88歲高齡在紐約去世,比徐志摩以及他身邊所有的女人都活得長久。
這是我非常非常喜歡的故事結局。
後世的人愛將徐志摩對髮妻的冷酷與對林徽音、陸小曼的深情作比較,其實,不愛一個人,放生她,又何嘗不是一種慈悲?愛不是禮物,無法慷慨派贈,不愛一個人,就是不愛。勉強自己去愛一個自己根本不愛的人,對雙方都是心靈凌遲。
有時候,愛可以成就一個人,另一些時候則相反。比如張幼儀,正是徐志摩的不愛與冷酷成就了她的獨立人生,讓她活出了自我。
不愛一個人,放生他吧;又或者,深愛一個人,但對方不愛你,那就放生自己。這話送給所有為愛迷茫的人,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