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行動報告造假 投訴無回音

揭行動報告造假 投訴無回音

【本報訊】澳門警方濫權,更是大話精。胡德能指向澳門治安警察局投訴警員沒有搜查令擅入民居時,看到11月23日當晚警署值日官撰寫編號13414/2011/C2的行動報告,指是大廈住客秦友誼開門給警員入屋。胡立即炒下報告編號,問過秦確定他沒有開門給警員後,再向警察局局長投訴,卻沒有回音。

警員入屋須有搜查令

胡說調查投訴的情報廳姓許的警署警長,曾要求他不要追究,「佢話嗰兩個年輕警員(勾手開鐵門)無知,追究落去會累死兩個細。」胡反駁值班警官撰寫的行動報告造假,並非一、兩名前線警員的無知行為,相信是一隊警員的違規違法行為。胡已另向檢察院投訴,「我一定要追究,如果再白變黑,邊度有人敢嚟澳門住同埋投資。」
澳門姓何大律師表示根據澳門刑事法典,治安警員不會介入民事訴訟包括土地糾紛,警員須有法院批示文件或事主簽署的搜查命令狀才可入屋,事主除業主外還包括住屋使用者,若住屋使用者不同意警方入屋,警方不能濫權入屋,除非有證據顯示屋內正發生嚴重罪案如牽涉人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