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水彩園邨一間麪包店,發生追債襲擊案。店東懷疑搬舖之前,私下將舊舖位頂讓給三兄弟繼續經營麪包店;有人發現舖位無法續租生意泡湯,日前涉嫌禁錮店東及拳打腳踢,喝令跪地傾談還債後逃去。負責管理商場的領匯,對事件毫不知情,重申租戶不得私下將舖位出租。
事發麪包店原本在彩園邨商場二樓,由姓黃店東(約50多歲)經營;涉及事件蘇氏三兄弟(約40至50歲),同樣經營麪包西餅,曾在深圳做生意。
黃店東向記者聲稱,09年底以25萬元,將舊舖位生意頂讓給蘇氏兄弟,上址租約至11年2月止,有望續租三個月。雙方一拍即合,黃頂讓舖位後,搬到商場地下另一間新舖繼續經營,更以6萬元向蘇氏兄弟回購一批舊器材使用。黃聲稱已經跟對方簽租單,文件清楚寫明,舊舖位是否可以續租,視乎商場管理公司決定。
不料舊舖位最終無法續租,有人懷疑見生意泡湯,上周四(12月29日)晚上7時許突然上門到黃的新舖,聲稱有要事與他詳談,要求一名麪包師傅提早收工。其後,黃被人通宵禁錮毒打,又被喝令跪地傾談還債。有人喝稱︰「即刻簽25萬支票,唔係夾你返深圳,搞到你做唔到生意……」之後悻然離去。
領匯:不承認私人租約
事主被打傷頭部、耳及手腳受傷,翌日早上脫險報警送院敷治無礙。警方將事件列為收債及普通襲擊案,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時無人被捕。
自稱無辜的黃,表示租約已交由警方調查,並說︰「簽租單時,大家都知㗎啦。依㗎無辦法續租入我數,啱唔啱先?」
商場管理公司領匯發言人指,租務部人員10年底開始,與原本在二樓經營麪包店的租戶洽商搬舖事宜,舖位11年5月交吉,租戶其後搬到地下新舖位繼續經營。二樓舊舖位經翻新裝修,同年8月出租給一間電訊商經營門市。發言人稱,對上述連串事件並不知情,但明確指出領匯是商場舖位業主,租戶不得私下與第三者協議分租舖位,未經領匯同意的私人租約,將不獲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