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照顧病人,與在病房工作截然不同。有加入社區服務團隊多年的資深社康護士領略到,對病人要「賞責分明」,即病人能妥善處理自己的傷口時,便應多加鼓勵,不能只怪責病人;有年輕護士學會一眼關七,不依賴儀器監測病人情況。
護士年資較長的湯美開指,各種個案中教她印象較深刻的是一個患靜脈潰瘍的婆婆。她憶述,有一次婆婆腳掌傷口受感染,卻堅持在家自己洗傷口,未有到醫院求醫。兩個月後傷口不單止無癒合,更越變越大,她才肯交社康護士護理。
病人才是家中主人
湯說,面對像上述婆婆般有主見的病人,要先嘗試與他們做朋友,「如果佢哋處理得好,傷口有好轉,應該讚吓,而唔係只識得怪責」。湯指,社康護士到病人家中替他們洗傷口,要懂得分誰是主,誰是客,「人哋屋企佢先係主導,佢自己合作最緊要,唔好勉強」。結果,上述婆婆願意配合社康護士,傷口得以受控。
半年前從深切治療部轉到社康護士團隊工作的利愷琪,深刻感受到社區工作與醫院工作的不同。利說,在深切治療部醫護人員可透過不同儀器監察病人情況,「有乜突發事情都有儀器監察到」。
但當工作環境換成病人家,醫護人員便無儀器可依靠,「好多時要靠自己觀察住病情嘅變化」,有時候病人家屬也是治療成效的線索之一,故社康護士與患者及其家屬的關係相當密切,「互相配合,病人先可以學會同個傷口共存」。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