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改建豪華套房放租人稱商住大廈 租客疑受騙

工廈改建豪華套房
放租人稱商住大廈 租客疑受騙

【本報訊】「住宅套房,浪漫酒店設計」,有業主在網上推出住宅單位招租,標榜全新裝修,並提供全屋簇新陳設宣傳片段,一名急於找屋搬女子被吸引聯絡放租人看屋,支付6,200元定金後,發覺住宅竟然是工廈改建,認為對方以商住大廈游說她租住形同欺騙,要求退回定金不遂,先後報警及到屋宇署投訴,希望當局正視。
記者:劉友光、溫文學、麥超億

懷疑將工廠改建住宅劏房的單位,位於觀塘偉業街103號的振邦工業大廈二樓全層。資料顯示業主姓黃,去年購入,其後有人在二樓進行改裝成多個單位出租。投訴人女事主估計二樓一半單位有人入住,擔心發生火警造成花園街大火慘劇,加上她曾五次問放租人單位可否住人,對方都堅稱可以,令她感到受騙。
女事主早前因租約快滿,上網找屋搬,在「香港屋網」發現一個九龍灣單幢樓住宅租盤,以浪漫酒店設計招徠,網上資料指單位面積由380呎至480呎,並附上10多張單位美輪美奐的實景片段,於是她聯絡放租人梁小姐睇樓。

網頁上推介的單位,裝修美輪美奐。 互聯網

二樓全層被改建成住宅出租的振邦工業大廈,簷篷可見被改作露台。 溫文學攝

要求退定金不果

本月22日她與梁會面後,梁稱帶她到偉業街振邦大廈睇樓,由於很匆忙,她到達時沒看清大廈名稱,就隨梁入上二樓,她曾問梁大廈可否住人,對方稱「係商住大廈,梗係可以住人」。
事主稱,二樓全層估計有八至十個改裝單位,入屋時見裝修陳設與網上宣傳一樣,事主再三問梁大廈可否住人,梁都稱「無問題」。在對方不停游說下,事主同意以月租6,200元租住一個450呎單位。
其後,事主獲悉振邦是工廈,擔心租住犯法,翌日致電梁要求中止租約及退回定金,但有人粗言相向拒退錢,她於是報警。前晚梁女上司聯絡事主允退款2,000元,但她拒接受,並於昨日向區議員及屋宇署投訴,查冊證實振邦工廈1至12樓都不能作住宅用途。
記者昨晚致電放租公司,接電話男子辯稱網上放盤出租住宅並非事主租用的單位,又指事主租用振邦的單位作做寫字樓,事前曾帶她到另一出租單位參觀。女事主則堅稱只參觀過該工廈單位,且一直表明是租屋居住。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稱事件誇張,認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巡查及在網上監督,取締違例人士,市民也不應租住改裝工廈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