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輪姦案X被指同意性交

FB輪姦案X被指同意性交

【本報訊】涉及5名少女的facebook輪姦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第三被告鍾志和(26歲)出庭自辯。他聲稱今年1月21日案發首天,是在女童X同意下,與X性交。他當晚攬錫X,二人互相撫摸及濕吻。完事後,他將用過的安全套扔落馬桶。鍾否認有給解酒丸予X及Y服用。
鍾續稱,翌日他在首被告林偉龍邀請下,到旺角與林及女童A、B、C見面。鍾承認當晚與眾女童大被同眠其間,主動吻過A的嘴和面,繼而上下其手,撫摸A的胸及私處。然後,他轉移目標向B下手。

直認自己鹹濕

他坦白形容自己因為「鹹濕」,向B又攬又錫。他問B「做一次得唔得?」,B以月經來潮拒絕,他後來戴上安全套與B性交。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171、17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