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見不鮮做唔夠三個鐘辭職

屢見不鮮
做唔夠三個鐘辭職

外傭僱主義工隊召集人陳錦花指出,外傭「玩嘢博炒」賺取代通知金及機票的情況一直存在,刻意「打爛嘢」逼僱主炒魷補錢屢見不鮮。

唔使做五、六千蚊落袋

「幾年前每月最多一、兩宗,近期每個月都有十幾宗。試過有外傭返工唔夠三個鐘就話辭職,掉轉頭上勞工處告僱主解僱,追討一個月代通知金。攞到通知金同回國機票費,唔使做就有五、六千蚊落袋,然後去澳門過冷河,當出過境,再返香港重施故技。」
陳錦花促政府制訂合約冷靜期,讓僱傭雙方均有足夠時間考慮清楚才落實合約。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建議,僱主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損失:「中介公司提供嘅資料同事實不符可構成誤導,過往有同類情況獲得勝訴。」《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