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小巴04年10月22日清晨在北角英皇道為求爭客,互相爬頭衝燈,釀成2死17傷車禍。高等法院昨判兩涉案小巴司機,向其中一名生前在中環街市經營蔬菜批發的男乘客的遺孀賠償約600萬元。
兩小巴司機判入獄
原告馮順嬋(61歲)以亡夫龍啟漢(58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提出索償。二人育有一子一女,現時分別39及29歲,長子從事股票投資,女兒在案發時在日本留學,在父親遇意外後返回香港。死者生前持有近400萬元資產,當中包括物業及現金存款。
兩被告小巴司機潘永基及廖振邦,05年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兩年及兩年半,上訴庭後來將二人的刑期調高至5年及停牌12年。
案件編號:HCPI8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