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八人被控

六四集會八人被控

【本報訊】八名男女在今年六四集會後,遊行至北角警署參與「坐爆48小時」行動。他們被警方控以非法集會、協助及明知非法仍參與集會等九項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七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2日作預審。
年齡介乎23至52歲的八名被告依次為葉寶琳、朱凱廸、朱江瑋、王浩賢、李世鴻、洪曉嫻、明偉添、及陳秉鳳(圖)。明偉添因仍身在外地昨未有出庭應訊。
案件編號:ESCC5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