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嘉華職員吞迷債客12萬攜款潛逃 官斥銀行失責

中信嘉華職員吞迷債客12萬
攜款潛逃 官斥銀行失責

【本報訊】前中信嘉華銀行(已改名為中信銀行國際)前職員七年前哄騙年近七旬老翁購買12萬元迷債,老翁付款後一直收不到交易紀錄,三年後銀行始揭發該名職員私吞款項潛逃到內地,今年9月返港才被捕。涉案職員昨承認偷竊,裁判官除斥責他違反誠信,同時指老翁兩年來不停追問銀行,銀行竟無法回覆款項去向,批評銀行不負責任。 記者:陳美珊

中招的69歲邱姓事主,是為36歲被告李劍發的熟客,曾多次由被告代處理買賣股票事宜。04年8月26日,事主到油麻地中信嘉華銀行,被告游說他購買12萬元迷債,聲稱會以電腦替事主輸入有關資料。事主不虞有詐,開出一張空白支票。一年後,事主發現一直收不到有關文件,於是不斷向銀行查詢,但銀行從沒給確實回覆。

被告返港被捕願還款

直至07年,事主才發現當年發出的12萬元支票已過數到被告的戶口。同年9月,銀行職員才回覆事主,指被告早在05年已離職,事主於是報警。出入境紀錄顯示被告在07年8月已離港潛逃到內地。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向事主歸還全數款項,其母今年7月曾接觸事主,代兒子道歉,已獲事主接納。其母並去信警方,表明被告會回港認罪。被告潛逃內地期間於重慶開設髮型屋,並在當地娶妻。他在今年9月9日返港時被捕。
對於被偷12萬元,事主接受訪問時表現不太在乎,表示事件「耐到唔記得」。他說案發後曾向被告追討款項,對方一直採拖延態度,說「第二日計埋啲息一齊畀番你」,他已「預咗啲錢攞唔番」。事主指與銀行仍有生意來往,不想「唱衰」銀行。中信銀行國際發言人表示現階段不予置評。裁判官下令被告還柙看管,索閱背景報告,至明年1月5日判刑。
案件編號:KCCC46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