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吵架青年搵人打逼童黨朋友參與 八旬翁重創

與女友吵架青年搵人打
逼童黨朋友參與 八旬翁重創

【本報訊】脾氣火爆的青年與女友爭執後為發洩怒火,竟在街頭隨意找人毒打,更威迫朋友參與。可憐遭殃的八旬老翁剛動過手術,被多名童黨圍毆致身受重傷,幸好他亮出摺刀揮舞退敵保命。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偉健斥責主謀青年當老人家是「人肉沙包」,罪無可恕,但因他只得19歲,故判他入教導所。被迫參與的另一被告,則輕判接受感化18個月。

事緣今年5月1日凌晨,19歲被告曾旭翹在將軍澳明德邨某單位與一眾友人打邊爐,及後與女友入房稍事休息。不久曾與女友爭執,跟着奪門離開。女友怕他出事,叫眾友人到街上找他。
眾友人在將軍澳醫院與明德邨之間行人隧道外的寶寧路找到曾,但曾竟聲稱太憤怒,要打途人發洩。眾人勸阻曾,但曾竟謂:「邊個唔打,我打邊個!」14歲梁姓男被告害怕被毆,遂從後踢倒途經的81歲受害老翁麥珠,眾人繼而上前圍毆他。老翁早前出庭作供時,仍然氣憤難平:「佢哋癲狗一樣,簡直係畜生﹗」
法官昨指,受害人年紀老邁,曾接受膽石切除手術,案發當日拆線不久。他與被告無仇無怨,被告卻以眾凌寡,更集中攻擊老翁頭部,幸好老翁亮出摺刀刺傷被告,嚇退眾人,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法官斥當老翁「人肉沙包」

法官指曾姓被告只為洩憤而犯案,隨街找目標,把老翁當成「人肉沙包」,不但不理他人死活,簡直當老翁不是人,更威嚇友人參與,事後又企圖要友人頂罪,行為令人髮指,罪無可恕。雖然辯方指曾有情緒問題,未有正視跟進;但法官認為曾並非智障或精神病患者,縱使心理有問題,不減案件嚴重性。
至於梁姓被告,法官認為案發時他只與曾相識兩星期,可能不知曾性格暴躁;而他的確勸阻過曾,後來才屈服,只踢過老翁三腳,故可酌情處理。兩名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傷人罪名成立。案件編號:DCCC8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