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要抓貪腐高官之把柄不難,從他們的情婦着手,順藤摸瓜,一定有收穫。
「情婦」是一種天生不愛錦衣夜行之招搖份子,必然奢華外露,惟恐街坊以至傳媒不知她們財來有方,是鮮蹦活跳之罪證,全身寫滿「請來查我吧!」的大字報。
除了女人,另一更奏效的手段,是讓貪官們出賣女人,「自相殘殺」。省力。
近日傳出「中國新民歌歌手第一人」、「軍旅歌后」湯小姐,涉及多宗高官貪腐案。消息人士指出,疑是「高官公共情婦」,云云。
誰揭人家的底?
這並非單一事件,那些被「雙規」(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代問題)的落網高官,為了自保,亦配合黨的調查,總會供出來的。都是一丘之貉,狼狽為奸,明白此等「潛規則」應該心照。一旦出事了,忙不迭大爆:「除了我,睡過XX的還有XX、XX和XX」─還算男人嗎?此乃小腳事媽街道組長的任務呀。
「完鬆」、「完唱」已夠賤格,但還有人「完賣」。奸夫愛淫婦,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吧。某日,奸夫出賣淫婦求減刑,交代牀上名單展露了人性之「狠」與「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