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隨時贏美「雙反」官司

中國隨時贏美「雙反」官司

【本報訊】一場自己人打自己人官司,隨時令中國有機可乘打甩逾30宗涉美國雙反(反傾銷與反補貼)官司,粗略估算,中國目前在美涉及雙反調查案的金額高達80億美元(約624億港元)。
令中國在涉美國雙反案爭議有反撲空間的案件,是美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本周一,就非公路用輪胎司法訴訟案做出判決,裁定美商務部不能在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情況下進行反補貼調查。案件勝訴主角為河北興茂,其控股股東實為美國GPX國際輪胎,美國GPX於06年收購河北興茂,但生產基地仍在中國。
整宗雙反事件要追溯到08年8月,美國商務部對河北興茂徵收14%的反補貼稅率,而對另一些公司貴州輪胎和天津國際聯合輪胎的反補貼稅率則是2.45%、6.85%。美國GPX與河北興茂自始展開長達四年官司,其後勝訴。

裁定不能查輪胎反補貼

這宗官司對中國而言十分重要,理由為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裁定美商務部不能在視中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亦即是指在非市場經濟國家的背景下,政府補助(governmentpayments)不能被定性為反補貼法律裏的補貼(subsidies),因此反補貼法不能適用於非市場經濟國家。
中國商務部負責人指,美方多年來對中國進行的反補貼調查既違反世貿規則,也沒有美國法律依據,希望美方盡快糾正其在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情況下對中國產品進行反補貼調查的錯誤做法。
負責人表示,06年11月以來,美商務部在不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國家的情況下對中國開啟反補貼調查。尤其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後,美方更加頻繁地使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限制中國產品。美商務部在使用替代國方法對中國企業徵收反傾銷稅的同時,又徵收反補貼稅,構成對中國企業的不公平待遇,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但中國非勝數高,因為美國商務部可能上訴,美國國會亦可左右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