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服入女廁判緩刑

易服入女廁判緩刑

【本報訊】62歲廚師自稱一時貪玩,外面穿裙,內裏戴胸圍逛商場。他更直闖商場女廁,幸被醒目男保安一眼看穿並報警拘捕。裁判官昨引述感化及心理報告指廚師為人內向,自成長期已有易服癖,但未嚴重得要接受緊急治療,終判他監禁兩個月,緩刑15個月,另付堂費500元,並建議他到政府專科求診。
被告周名剛(圖)向感化官稱已感後悔,事件令家人受困擾。他入女廁並非想嚇人,而是碰巧人有三急。主任裁判官郭啟安希望判刑能對他當頭棒喝,以作警惕。
案發於上月2日近中午,被告穿黑裙、黑長靴及黑胸圍,持黑色手袋、戴太陽眼鏡及一頭長長的鬈曲假髮,現身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及後進入地下女廁。他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
案件編號:KTCC58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