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旅館業條例,若任何處所的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便要申領酒店或賓館牌照。要領取牌照,就要符合消防等條例。旅客入住非法賓館,一旦遇事故,未必獲保障。
牌照事務處已於09年9月實施持牌賓館標誌計劃,要求持牌賓館須在賓館顯眼位置展示賓館標誌,並設立了查詢網頁 http://www.hadla.gov.hk/tc/hotels/index.html。
近年酒店租金飆升,民政事務局今年首10個月共收到23宗持牌旅館涉嫌違法經營的投訴,較去年全年的11宗增加超過一倍。今年已有6宗檢控個案,經營者被罰款2,000至5,000元不等;去年則有7宗成功檢控,罰款2,400至1.4萬元不等,有兩名經營者分別被判入獄但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