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傭合約》,僱主可為外傭指定主診醫生,當外傭受傷或患病時向其求診,而雙方應事先協議誰為指定醫生。此外,僱主須為外傭負擔所有醫療費用,包括門診、住院費及牙科急診;標準僱傭合約2003年4月1日已修定,若外傭因個人理由離港後受傷,僱主毋須負擔其診症費。為此,當局建議僱主為外傭購買適當的勞工保險,以分擔醫療費用。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