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擊示威 登門抗議 將墮法網纏擾法打壓社運尚方寶劍

追擊示威 登門抗議 將墮法網
纏擾法打壓社運尚方寶劍

【本報訊】政府建議訂立纏擾法,不但會影響新聞自由,社運人士亦指出,現時示威方式已有別於以前,不少都採取追擊或長期抗爭的做法,擔心纏擾惡法一旦生效,將成為政府打壓遊行示威的新工具,長遠會影響表達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昨仍「耍太極」,表示新聞採訪活動能否豁免,仍要諮詢公眾意見。 記者:譚靜雯

雷曼苦主過去幾年持續長期抗爭,不時到中環的銀行門口抗議、拉起橫額,或在銀行外播放錄音帶等,爭取賠償。雷曼苦主大聯盟前主席陳光譽表示,若政府訂立纏擾法,無疑是打壓言論及示威自由,「苦主受銀行銷售手法誤導,佢自己去銀行追討,表達不滿嘅機會、自由都唔得,真係好有問題。」

追擊官員恐成絕響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黎恩灝表示,近年本港集會、言論自由已日漸萎縮,再加上纏擾惡法,勢將成為政權打壓示威者的工具。他指出,現時示威方式已有別於以前,不少都採取追擊或長期抗爭的做法,「好似當政府官員落區宣傳,(示威者)會落去抗議表達訴求,咁樣係好平常,但一有纏擾法,示威者不斷追擊官員呢一類行為就唔做得,可能行前啲、行埋啲,或者長期企喺佢隔籬都會被人抬走。」
黎恩灝又擔心,一旦纏擾法生效,長遠會影響社運活動或公民社會發展,「我哋希望社會能夠更加包容,接納到不同形式表達訴求同抗爭的方法,一個開放嘅社會應該有更加寬闊嘅空間讓不同方式的社運能夠推行。」

易遭人濫用阻採訪

纏擾法威脅採訪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說:「(纏擾法)要有特定嘅免責辯護提供畀新聞採訪活動,咁樣條款應該點樣寫?係咪無論新聞採訪活動係咩、無論記者係用咩手法,都全部一刀切嚟豁免,大家係咪認為咁樣做係合適呢?」
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則認為,新聞採訪活動不能成為豁免規管的免責辯護,會令法例遭人濫用,「啲人會報警要求警方根據條例阻止記者喺現場採訪,呢個先係佢哋最大嘅目的……只要佢哋話個記者不斷追訪、好困擾,唔該你拉走佢,咁條例已經可以成功阻止到記者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