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賓、夏達威、洛文、披頓,聽到他們將到澳門比賽,腦海即時不斷自動播放當年比賽片段,追憶逝水年華,一下子都回來了。
我們都崇拜米高佐敦,但他太遙遠了,除了伸脷、把護膝戴在膝頭下面,買幾對AirJordan,你知道一輩子都不可能和他扯上關係;柏賓和Penny就伸手可及得多,你以為做好點防守,練多點跳投,上籃瀟灑一些,看上去就差不多。兩人是「型」,不是「神」,我們那些年每天努力打上10個8個鐘的死仔,每一個都模仿過。
那天過去採訪,在港澳碼頭有個奇景,穿波衫的比平日多了十倍。有Penny球衣甚至是fullgear魔術外套連啪鈕褲,有公牛洛文和柏賓,有超音速的披頓,有帝王的列治文,在我等老餅看上去,比任何勒邦占士或拜恩的球衣順眼,可惜我們都變了中佬,肚腩在球衣下也若隱若現。
偶像們也一樣。在周日晚的比賽,大部份都跑不動,要加起來近千磅的列治文、連納和比加打48分鐘太辛苦了吧,比賽很快變了定點射球大賽。
Penny的後轉身,柏賓的上籃,風采還是有的,像十多二十年後重遇初戀情人,眉梢眼角縱多了風霜,看在眼內,還是當年模樣。賽後柏賓球衣盡脫,洛文把鞋擲向人群,一眾傳奇球星在眼底下走過,那一晚,想必盡興吧。
就算主辦單位不準備記者室,完場後即趕走記者,懶理能否傳稿傳相回去,讓我們走勻半間酒店搵wifi一輪後被迫坐在宴會廳外,邊聞觥籌交錯之聲邊趕稿;見完「初戀情人」,我都不在乎了。
文:仙道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