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首富、長實主席李嘉誠與長子李澤鉅捲入海外避稅醜聞。加拿大傳媒報道,李嘉誠父子於90年代,透過將當地多間名下公司連串合併,進行巨額避稅,涉及款額高達6,572萬港元。李不服當局決定而多次上訴,結果於上周五被加拿大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一致裁定敗訴,除要支付稅款與罰款,並需負擔稅務部門的訟費。
需繳避稅及罰款七千萬
加拿大《金融郵報》報道,最高法院(SupremeCourt)九名法官於上周五一致裁定原告人,李嘉誠父子持有的CopthorneHoldingsLtd上訴失敗,除需支付約962萬加元(約7,230萬港元),包括875萬加元避稅款項及另外10%罰款,並要負擔被告一方,加拿大當局的訟費。
根據判辭內容,李嘉誠父子於90年代透過名下的CopthorneHoldingsLtd,將名下多間加國公司進行合併,並利用當地稅務條例的漏洞而避繳稅款。加國稅務機關於是引用當地稅務條例中的「反避稅條款」(GeneralAnti-AvoidanceRule),裁定該公司避稅,涉及款額約875萬加元,要求對方繳付,同時判處要額外支付10%罰款。
法官批評濫用公司合併
不過,李嘉誠父子不服加拿大當局決定而興訟,但加拿大稅務法庭與聯邦法庭,均先後判處李氏父子敗訴。李嘉誠不服氣,再上訴至最高法院,結果輸得一敗塗地。宣讀判詞的法官MarshallRothstein批評,李嘉誠濫用公司合併,認為政府有需要使用「反避稅條款」杜絕這種情況再發生。
加拿大傳媒指出,「反避稅條款」一向具有爭議性,而今次法庭的裁決,除影響當地數千宗商業交易外,更會加強稅務機關的打擊避稅力度,日後更多利用「反避稅條款」對付避稅財團或富豪。
有分析指,李氏父子當年透過CopthorneHoldingsLtd進行連串合併,目的是要吸納李嘉誠持股的赫斯基石油公司(HuskyOilLtd)的稅務損失,並掩飾於1989年出售HarbourCastleHotel於1989年所獲的巨額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