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晚表示,昨拘捕了一名46歲男子,他涉嫌在區議會元朗區屏山南選區的選民登記中提供虛假資料。警方表示,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於昨午在大埔區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供虛假資料,違反區議會選舉法例。他沒有在選舉中投票。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本月底向警方報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指,截至上周五,當局收到的懷疑種票投訴涉及超過3,800人,選舉事務處至今發出約1,300封書面查詢,現時仍在調查個案共涉1,400多人。他強調,警方及廉署均沒有鬆懈,市民不用擔心兩個主要執法部門手軟。
元旦起要交住址證明
因應懷疑種票問題,政府建議優化選民登記制度,選民登記要住址證明、更改地址後需申報,又會考慮加入罰則,向沒有在指定時間內申報而去投票的選民作出懲處。譚志源說,政府計劃在明年1月1日,以行政措施要求新登記或更改住址的選民提供住址證明,長遠會立法處理。
政府同時會研究延長選民登記冊的反對期,由兩周延長至六周,但因應改善工作,明年選舉年的選民登記期可能要提早截止。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承認,以往選民登記制度過於寬鬆,因應社會反應,日後會嚴謹處理。
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擔心,政府只着力追查兩宗涉嫌種票個案,敷衍傳媒及立法會,未有全面打擊種票問題。公民黨議員余若薇就建議恢復選民需攜同投票通知書投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