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建獨立機構監管旅遊業

擬建獨立機構監管旅遊業

【本報訊】受惡導遊等連串事件影響,政府重新審視旅遊業規管,拋出改組旅遊業議會四方案諮詢,今日將公佈檢討結果。知情人士透露,當局決定成立獨立機構,取代旅議會監管旅遊業。有業內人士擔心,新機構會「放生」違規旅行社,而目前保障旅客的180日購物退款機制將失效。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今年4月底展開諮詢,檢討旅遊業運作及規管架構,拋出改組旅議會四個建議,分別是議會升格成公共機構、交出部份規管權、另成立法定獨立機構,或改由政府監管。知情人士指,當局有意成立法定獨立機構,取代議會監管旅遊業,職權包括向業界制訂指引、批旅行社、導遊、領隊牌照及調查違規投訴及懲處等。獨立機構六成成員由非業界人士擔任。議會則保留培訓、處理旅行團在境外遇到緊急事故等職能。

180日退款機制將失效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稱,今日了解政府具體方案才能回應,並會諮詢理事會及會員。新機構由草擬至通過法例需時兩、三年,其間議會繼續負責監管工作。有業界人士對成立新機構有微言,擔心由外人調查涉違規旅行社不得其法,會放生違規者;保障旅客的180日購物退款機制也將失效,「家議會透過旅行社規管店舖退款,新機構冇權管商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