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旺角大球場上演了一場國際友誼賽,香港青年代表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最後俄羅斯國家青年隊以2:1擊敗香港青年代表隊。表面看這是一場無關宏旨的足球交流,兩地青年軍為累積國際賽經驗而進行的賽事,實則是一場現實與夢想的角力。
比賽當日,廉署拘捕了港青陣中成員姚韡,控以企圖提供利益誘使隊友打假波。由於案件提堂,令大家可以知道更多相關細節。
案情透露,原來姚韡在集訓期間,11月12日以數萬元報酬誘使司職後衞的隊友陳湛義打假波,輸多幾球,遭陳拒絕。兩日後,姚再詢問負責把守最後一關的門將邱于銘,是否願意在上半埸輸3球以換取4萬元報酬,亦遭邱拒絕,姚於比賽當日,即11月15日被廉署拘捕。
根據我新聞採訪的經驗,如果陳湛義拒絕姚韡後告發姚,姚根本不會再找邱,而且邱可以確實講得出姚提出的條件,上半場輸3球報酬4萬。相反報道中姚向陳提的條件相當含糊,故意輸幾球可獲數萬元,這些枝節讓我相信,告發姚韡的是邱于銘。
這段新聞讓我想起電影《少林足球》中的黃金右腳吳孟達,年青時貪圖厚利之後,由原來有前途的球員墮落成人見人厭。一個失去誠信的人,活該得到這樣的結果。原來電影情節放大到現實生活,叫人分外欷歔。可幸在不幸事件中見到人性的黑暗,也同時見到光輝。
年輕球員收入低人所共知,據報道姚韡月入9,000元,為厚利動搖至墮落,年紀不過20歲,足球前途幾可肯定完結。相反陳湛義和邱于銘卻堅定自己的夢想,不為所動,叫人欣慰。
早陣子同在香港搵食的球員賄賂事件,係內地球員于洋行賄來自喀麥隆的基藍馬,沒涉及本地球員,這次則是本地球員賄賂本地,最後比數係2:1,本地廉潔球員勝利!
文:盧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