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凡是已入市投資了房地產的人士一定只想見樓價升,因此必與無殼蝸牛一族之意向相反,其實未必。
當然,上述有一假設,就是已入市的房地產投資者借貸水平不高(甚至沒有)兼有租金收入,才具資格和資源希望價格下調捕捉「低買」機會,借盡作物業投機的就真的不能期待樓價大幅下降,因為除會變成負資產外,隨時亦有銀行callloan,破產收場。
投資者可低位再買
你會認為,這些較保守投資者的資產價格始終少了,雖只是紙上財富,但仍難喜見嘛?簡單回答,就是除笨有精。這又如何解譯?如下:
一)超高價格買不落手:如香港部份樓盤,收租淨回報不及2%,呎價中建築磚頭費不足10%,雖說大城市樓面地價佔過半屬正常,但九成或以上則有點牽強,多少反映現時是資金市,即靠印出來的銀紙堆砌,浮沙含量高。
要注意筆者並非完全排除價格上揚之機會,只是覺得現時一般博不過,相信這亦是不少保守投資者的取向。據此,價格下降才提供買入機會,至於現投資組合之賬面價格「陪着下降」更無傷大雅。
二)物業投資組合有多少「件」資產,長遠較組合價格重要。假設一切均等,一個擁有15幢物業之投資組合通常會較一個只擁有10幢類同(用途、地利、質素、規模等)物業之投資組合優勝,如佔多些市場份額、每平方呎營運費用低少許等。
至於價格,不是不重要,而是「相對之實力」更重要。如某地有10幢類同頂尖甲級寫字樓,A公司擁有當中4幢,其餘由另三間公司B、C、D分別以3幢、2幢和1幢擁有,無論價格怎樣升升跌跌,A公司始終領先,是行業大哥大。
三)保守投資者在跌市裏可「揮低」進取(債務高企)的投資對手。舉例說,E和F公司各擁有10幢一億元之類同物業,即E及F皆坐着10億元物業組合,分別是E沒有借貸兼有租金收入,而F則有5億元借貸兼沒有租金落袋,因後者須用來還借貸利息。
若市價下降50%,E之物業組合變得只有5億元,F也是,但扣除借貸後等於零。
假設E現在向銀行借其組合現值之50%,即2.5億元,E便可多購5幢物業(一億元原價50%是5000萬元),數目上超越再沒資產作借貸之F公司。再者,E仍有租金收入來應付2.5億元的借貸。
日後價格回歸原水平,E便是一間擁有15幢物業、共值15億元之公司,減約2.5億元借貸後,資產淨值12.5億元,但F仍只是一間擁有10幢物業共值10億元之公司,且扣除5億元借貸後,資產淨值仍只有約5億元。
以為凡做業主的都不想價跌,thinkagain!
鍾維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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