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爭執飛刀落街雙程婦恐傷途人報警 夫被捕

小故爭執飛刀落街
雙程婦恐傷途人報警 夫被捕

【本報訊】荃灣福來邨發生一宗飛刀事件,一名姓姚的56歲男子,因感情問題與持雙程證來港的年輕妻子「吵大鑊」,其間持刀阻嚇妻子離家回鄉。怎料,妻子拚死奪刀,險象環生,姚慌亂下將10吋長廚刀擲出窗外,兩人事後嚇得不敢出聲。其後,妻子徹夜難眠,憂心飛刀無眼誤傷無辜,最終致電報警。 記者:馮國良

掟刀落街惹官非的姓姚男子,居住福來邨永興樓三樓一單位,其妻姓黃(30歲),上月持雙程證來港團聚三個月。據悉,這對年齡相差26載的夫婦聚少離多,近期感情發生變故,黃婦多次出言埋怨。

妻欲返鄉惹夫怒

前晚9時許,兩人在家又因感情問題爭執,黃婦一怒下聲稱提早返鄉下,要求丈夫給旅費,惟姚不理睬,黃婦「㷫爆」衝入房間,拉開櫃桶自行攞錢,姚見狀取出10吋長廚刀指嚇:「你試吓攞!」並且阻止她離家。
不過,黃婦非但未被嚇倒,反而衝上前拚命奪刀,姚擔心混亂間利刀傷到人,隨即把廚刀掟落樓。飛刀落街後,兩人嚇得立即收聲,並且各自上床就寢,姚呼呼大睡,黃婦卻輾轉反側,擔心那把飛刀誤傷途人,越想越不寒而慄,掙扎許久後,至昨凌晨3時許,終決定報警。
警方接報到查,在永興樓對開一帶搜索,在沙地撿獲該把刀,刀上沒有血迹,相信無人受傷,其後上樓查問,姚睡眼惺忪見警員登門方知妻子報警,無奈承認曾將刀擲出窗外,他涉高空墮物被捕帶署。

10吋長利刀(圖)由三樓擲下大廈對開空地。 潘志能攝

高空墮物可判囚

根據本港法例,高空墮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高空墮物屬於刑事罪行,毋須證明是否有刑事意圖。不論這些高空墮物由意外或蓄意所致,警方大多都會提出檢控。

躁漢飛刀示意圖

1)丈夫持刀阻止妻子取錢返鄉。

2)雙方爭奪廚刀,丈夫慌亂下將刀擲出窗外。

3)妻子擔心飛刀傷到人,致電報警。

4)警方登門將擲刀男子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