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八達通在未經同意下轉售客戶個人資料牟利,觸發公眾關注個人資料被轉售問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發現,中信銀行國際在過去五年未經客戶同意下,將逾15萬名客戶資料轉交三間保險公司作促銷,賺取最少18%至25%保單佣金圖利,公署已將報告交金管局跟進。
記者:謝明明
私隱專員蔣任宏昨在記者會指出,去年8月金管局轉介多間懷疑將客戶資料轉售第三者的銀行包括中信予公署調查,其中花旗銀行、富邦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及永亨銀行於早前已被證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私隱公署無權罰款
公署早前完成中信調查報告,發現中信由06至10年期間,未得客戶同意下將逾15萬名客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地址、身份證號碼、銀行戶口、信用卡號碼及婚姻狀況等轉交三間保險公司作直接促銷用途,嚴重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調查更發現,三間保險公司分別與中信協議,承諾從電話成功促銷的保單產品利潤中,抽取佣金及獎金予中信,其中兩間公司分別繳付中信18%及25%保費佣金。公署無披露中信實際賺取的利潤。
蔣表示,由於中信已停止有關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改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設計及字眼,所以公署無向中信發出執行通知書。蔣又表示,由於受條例所限,公署未能向違規者採取罰款等懲處,但他稱,自去年10月公署發出轉移客戶資料規限指引後,至今暫未發現新違規個案。
中信回應稱,已於去年8月停止提供客戶資料及停止有關業務合作計劃,現時無計劃恢復有關活動。
另公署接獲投訴指恒生銀行要求儲蓄戶口客戶提供教育程度及婚姻狀況等非必要個人資料,公署調查發現,恒生無向客戶註明該兩項資料屬「非必要填寫」;恒生解釋有關資料是作為推廣服務用途。蔣認為恒生無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明確告知客戶,已違反私隱條例。
公署亦向19間銀行查詢有關做法,發現有九間銀行與恒生作同類做法,其中七間答應改善,只有中信及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尚未答應。
恒生表示,已於去年修訂有關申請表格,註明該兩項資料屬非必須資料項目,並讓客戶知悉有關資料會用作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