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13年審計署五度炮轟水務署,指水錶不準確建議盡快更換,水務署08至11年更接獲350至500宗用戶投訴所收水費不合理。申訴專員公署亦指摘水務署發信調整水費單時間過長,沒有充份證據及資料、何時發現壞錶、沒解釋計算方式等。有讀者投訴水錶故障,至被追收水費始得知,而水務署竟採用壞錶前的用水量「估」計水費!
青衣青華苑住戶張先生今年10月被水務署追收壞錶期間1月至9月水費819元,張不滿水務署追收的水費及排污費,是以壞錶期間的平均用水量計算,根本不會準確,且沒明確的計算方法,「咁樣對用戶好唔公平」!
水署:有電腦預警
水務署回覆,5月抄錶度數顯示用水量下降,因考慮可能用戶人數改變或樓宇空置等,為免對其造成滋擾,決定觀察其隨後的用水情況再判斷,至9月抄錶時水錶已停止運作,故即發信通知壞錶及調整賬款。計算壞錶用戶應補交水費的方法,包括按換錶前連續讀取度數的平均用水量,或換錶後連續讀取度數的平均用水量等等;如有需要,會重新評估及作出相應的水費調整。
水務署指已有電子手賬警號和電腦系統警號雙重預警機制,監察水錶運作。水錶讀數輸入電子手賬時,會發出零或過低的警號,並提示覆核,該署職員會觀察用戶的客觀環境及水錶的情況作出滙報;讀錶數據載入電腦系統後,亦有過高或過低的查核,若有異常會發出跟進指令。
全港問題水錶約13.8萬個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水務署的問題包括抄錶員未能識別水錶損壞,沒記錄現場壞錶的情況,系統稽核不足和設計有缺失,修正緩慢,對工作指令和進度的監察不足及內部行政鬆懈、給職員的指示欠清晰。10至11年水錶測試中,有5%準確度未達標。按比例推算,全港277萬個住宅水錶中有138,000個可能是不準確或損壞的。
申訴署建議該署須檢討職員訓令,透過培訓獲得正確的知識和理解,制訂一套清晰的指引,處理壞錶及賬單調整的不足,以及通知調整水費時應一律另發函件。
檔案編號:101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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