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零容忍毒駕

三讀通過零容忍毒駕

【本報訊】立法會昨三讀通過修訂打擊毒駕及藥駕條例,對海洛英、氯胺酮(俗稱「K仔」)、冰毒、大麻、可卡因和搖頭丸共六種毒品零容忍,司機體內一旦驗出即屬違法,最高罰款2.5萬元和監禁三年;初犯最少罰停牌5年,再犯停牌不少於10年,法庭並可因應情況判終身停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停牌罰則,同時提高到與毒駕看齊。

藥駕設免責辯護

法例另訂明,司機如因病服藥,只要按醫生處方或藥物標籤服用,可作免責辯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希望法例明年第一季生效,當局會考慮制訂藥物清單,提醒司機服用後或影響駕駛能力。已有製造商提供藥物快速口腔測試的試驗版,倘證實準確,警方可於半年內引入隨機測試,加強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