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指警長揸胸罰款了事 官斥無悔意狀元醫生非禮判囚

求情指警長揸胸罰款了事 官斥無悔意
狀元醫生非禮判囚

【本報訊】高考獲四優一良佳績的狀元新紮醫生,在深宵街頭推跌一少女,趁機掩口揸胸,被裁定非禮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半工讀成才,今次事件後與女友分手兼盡毀前途,並展示剪報指早前有警長揸胸非禮,只判罰款了事,若重判被告會令人覺得警隊獲優待。惟裁判官指被告毫無悔意,重判他囚四個月。 記者:楊家樂

暫委裁判官許淑儀表示,任職明愛醫院急症科醫生的26歲被告楊珏峰,獲老師及友人力撐品行良好,判監會令他的家庭及前途受損;惟許認為被告是成年人,受過高等教育,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加上被告有計劃犯案,令少女受驚兼受傷,故特別由三個月加刑至四個月。
已還柙兩周的被告獲悉判刑後,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以現金四萬元、以及母親和胞兄各一萬元人事擔保外出。稍後被告在兄長陪同下離開法庭。
明愛醫院發言人指,已得悉被告會上訴。院方會繼續暫停其職務,直至案件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後,才會再根據醫管局人力資源政策及程序,作適當處理。

明愛醫院急症科醫生楊珏峰非禮罪成判囚四個月,昨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陳奕釗攝

案發後與女友分手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福鑫求情指被告出身寒微,姊弟在家中要「孖鋪」。被告自小已學懂要承擔責任,任補習老師,半工讀完成學業。被告本有一名關係穩定的女友,案發後已分手,但仍盡力保護她免受傷害,可見他尊重女性。
辯方又展示報章報道,指上月底一名衝鋒隊警長在街頭非禮女途人,在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兩千元,辯方遂要求法庭予以同等判罰,「否則會令市民以為警員可以得到額外嘅寬大」。惟裁判官直言同級法庭的判決對她無約束力,且判刑亦須反映案件嚴重性。
今年7月27日凌晨,被告在荔枝角道822號北海集團大廈外,從後將25歲女事主推跌,令她雙膝跪地受傷。被告再用手掩她的嘴,揸其雙乳數下後逃跑。事主跟蹤他至大南西街,報警講出被告所在位置,警員到場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46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