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was應該略去嗎? - 古德明

這個was應該略去嗎? - 古德明

問:論文法,以下一句正不正確?──Anaircraftpilotflewinlow,firingatanythingwasstillalive(一個飛行員駕機低飛而至,向所有仍有生命的東西開火)。
答:拙欄說過,Anaircraftpilotflewinlow,firingatanythinghecouldseewasstillalive一語的was不可刪去,因為anything和he之間,其實隱藏着was的主詞(subject)that,假如刪去was,主詞就失去了動詞。
讀者示下那一句則不同。由於沒有hecouldsee三字,that不再是位於兩個名詞之間,所以不可單獨隱去。全句必須寫作Anaircraftpilotflewinlow,firingatanything(thatwas)stillalive。句中thatwas兩字,可以一起省略,但不可只省略其一。為什麼?
根據文法,關係子句(relativeclause)的that、who等主詞和連用的完整動詞(fullverb),往往可用分詞(participle,即ing或ed動詞)或形容詞取代,例如:(1)Agirl,(whowas)scantilydressed,sailedin(一個衣着暴露的女郎翩然走了進來)。(2)Itriedeveryremedy(thatwas)available(我所有療法都試過了)。留意scantilydressed和available等字,在省略句之中,都是直接所修飾的名詞;假如其間插入Icouldsee、Iknew等短語,句子讀起來就不通順。
【代郵】啟章先生:「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乃劉備戒敕後主之遺言。見《三國志》卷三十三裴松之注引《諸葛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