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仁安醫院一名病人接受取卵手術後發生嚴重醫療事故,事發四個月後才通報衞生署,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表示,局方正向醫院了解,包括院方知悉事件後有否立即通報,並核實院方有否隱瞞。仁安院長李繼堯回應時強調,院方是近日才知悉事件,會在今日公開交代事件。
對於仁安醫院將一名女病人接受取卵手術後,需在屯門醫院切除卵巢的事故,延遲四個月才通報衞生署,周一嶽表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正向仁安核實事件,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及兩間醫院溝通情況,現階段未能斷定仁安是否刻意隱瞞。最近他已與私院商討醫療事故呈報問題,認為嚴重事故須向衞生署通報,但事故需否向公眾公佈,則視乎是否影響制度、病人及醫生。
李繼堯昨回應時強調,最近才知悉事件,今早會舉行內部會議商討,並向屯門醫院索取個案資料,最快今午可交代事件。該院副醫務總監梁國齡也澄清,病人是在屯門醫院切除卵巢,直至數天前病人才向院方投訴。仁安在接獲投訴後已即時知會衞生署。
生殖醫學專科醫生藍寶梅認為,事故可能因病人進行取卵手術時曾注射「促卵針」,令卵巢受刺激脹大,致輸卵管扭曲影響卵巢血液供應,強調個案罕見,「一年都未必有一宗」,且病徵不明顯,病人或將卵巢扭曲造成的痛楚與取卵手術造成的痛楚混淆,導致延醫。她說,若能於扭曲後48小時內發現,並動手術,可避免卵巢壞死。
議員促增罰款至50萬
廣華醫院輔助生育中心負責人黃元坤醫生說,病人接受取卵手術時無可避免出現血管滲血,若血管持續滲血形成大型血瘤壓壞卵巢,病人便須切除卵巢;若病人卵巢受刺激後脹大且「打轉」,令輸卵管打結,也可導致卵巢缺血壞死。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認為今次事件可能因公、私院病人電子病歷未互通,影響溝通導致延報,他建議政府盡快落實執行。鄭又認為公私院的通報標準不一,及延報或瞞報罰則過輕,政府應盡快修例,設立專門處理醫療事故的申訴專員;短期則可考慮增罰款至50萬元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