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梁永鏗表示,若合約一方出現有意或無意錯誤引導,又或顧客並未有機會看清合約細節,有機會推翻合約。梁指出,合約內容是否合乎一般情理,是合約是否成立的理由之一,「你都唔知間公司係咪開足15年,租約都冇咁長」。他指如健身合約出現15年及30年的長年期,較為少見,可以不合情理來推翻合約的機會甚大。
銷售手法投訴多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630宗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涉及銷售手法投訴最多,達226宗。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應注意不良銷售手法,簽約前細閱合約條款,該會促政府就合約冷靜期立例,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