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羅先生不滿電訊商「雪藏」舊電話號碼的時間太短,加上人為疏忽令他飽受滋擾,電訊管理局表示,根據《關於使用香港號碼計劃內的號碼和編碼的業務守則》,營辦商需於電話號碼停用6個月內,將之重新編配予新客戶使用。在停用期內,如有人致電該停用號碼,營辦商會播出預錄訊息,知會致電者有關電話號碼未有登記或未能使用。
流動電話號碼不敷應用
香港和記電訊發言人指,如有客戶取消該公司的流動電話服務,公司於90日後會安排有關流動電話號碼予其他客戶使用。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湯家驊議員認為,目前流動電話號碼不敷應用,問題不在於舊號碼之雪藏期長短,而是網絡供應商是否有妥當處理,徹底清除舊用戶的電話號碼賬戶內容才循環使用。《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