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兩歲女走失 照返家睡覺虐兒婦遭官狂斥:好危險

不理兩歲女走失 照返家睡覺
虐兒婦遭官狂斥:好危險

【本報訊】單親母親清晨帶兩歲女兒出外散步,其間女兒走失,她不但沒有報警,甚至大模廝樣回家倒頭大睡。該名狠母昨承認虐兒,裁判官斥責被告:「生得出就有責任,咁搞法女都冇得你湊。」法官認為被告管教女兒的方法極有問題,需協助多於懲處,下令先索閱感化官報告,在本月30日判刑。

「你教女有好大問題」

裁判官直言:「你教女顯然有好大問題,個女得兩歲響街四圍走,咁樣好危險。」他又引述以往慘劇,指內地女童悅悅因父母疏忽看管而遭車輛輾斃,本港日前亦有一名4歲女童因被獨留在家攀窗墮樓亡,勸被告要接受協助「執番好個紀錄」,才有助她接回女兒生活。被告聞言,不禁落淚。
報稱家庭主婦的唐姓被告(38歲),現時和女兒分開居住,其夫是癮君子,有多次案底,案發前數月已離開被告及女兒。
被告今年8月31日清晨5時45分帶女兒往藍田德田商場散步,女兒約十分鐘後走失,但被告沒有報警便返家。至早上7時,商場保安員發現女童獨個兒在附近遊蕩,遂致電報警。警方於早上8時20分在德田邨寓所找到被告,她竟正在睡覺。她向警員稱曾嘗試找女兒,但因找不到,又感到疲累,故回家休息。
案件編號:KTCC64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