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鐘錶商人與行家疑有嫌隙,找來江湖猛人「廟街志」到行家消遣之夜場踩場,其間有人自稱勝和,向事主面頰掟玻璃杯及拳打腳踢,事主被毆至頭破血流,左手中指活動能力受損。廟街志與兩鐘錶商人就一項蓄意傷人罪受審,昨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
暫委法官胡雅文指,案中認人證供薄弱,遇襲事主未有認出施襲者是35歲的第三被告黃昇智(廟街志),而39歲首被告沈浩及38歲次被告李德良並非與施襲者一同進入肇事房間,不能指證兩人參與罪行。控方指33歲事主林鎮文5月11日晚與友人到尖沙嘴新文華中心「舞臺」消遣,首、次被告與一身份不詳男子入房,首被告搭他膊頭問:「係咪唔妥我?」轉頭便有人自稱勝和,拿玻璃杯掟他面頰,繼而施襲近一分鐘。
案件編號:DCCC8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