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兄長售亡父村屋反悔撻定尊子捲物業買賣糾紛

疑兄長售亡父村屋反悔撻定
尊子捲物業買賣糾紛

【本報訊】政治漫畫家尊子(原名黃紀鈞)捲入物業買賣糾紛。尊子與兄長共同擁有位於大埔黃宜坳村的一幢村屋,遭買家指控達成買賣協議後,卻違反協議。買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尊子與兄長履行協議及賠償損失。尊子昨表示,涉案村屋物業乃已故父親早年買下,今次交易是兄長單方面跟買家簽訂,當時他並不知情。
記者:梁瑞珮

按原告羅華珍(LawWahChun)在入稟狀披露,原告作為買方,跟賣方首被告黃紀思及次被告黃紀鈞於今年11月21日達成買賣協議,並由黃紀思作為賣家授權的代表,出售大埔黃宜坳村的物業。
尊子昨向記者表示,姑丈及姑姐在黃宜坳村擁有三至四幢村屋,涉案三層高的村屋是已故父親約40多年前向他們買下,然後供親戚居住,親戚搬走後則出租至今,父親及他本人均未曾居住過該處,他只於孩童時因時常探訪祖父母而到訪。及後,父親去世,物業由母親接手,後轉至他與兄長名下共同擁有。
提及今次買賣糾紛,尊子透露,當日有地產營業代表聯絡兄長,聲稱有買家對該物業有興趣,急游說兄長跟買家同日見面,最終更簽訂臨時買賣協議及收取定金。當晚,兄長向他及母親談論此事。

政治漫畫家尊子表示對買家入稟不感擔心。資料圖片

尊子:當時並不知情

尊子坦言,他對整宗交易並不知情,亦沒有牽涉其中,兄長事後不欲完成交易,決定撻定,並已透過律師告知買家終止買賣及把支票退回。尊子表示,對買家入稟不感擔心,認為法庭會看理據判案。
翻查紀錄,涉案物業於84年起由尊子與兄長黃紀思共同持有,有關臨時買賣協議於11月21日簽訂,同月28日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成交價為370萬元。
案件編號:HCA2068/2011

涉案引起買賣糾紛的村屋位於大埔黃宜坳村。李旭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