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新例層壓式推銷可囚七年

立會通過新例
層壓式推銷可囚七年

【本報訊】立法會通過新法例打擊以「拉人頭」方式進行詐騙的層壓式活動,除了策劃的頭目有罪,知情的參加者亦需負上刑事責任,而刑罰亦提高至罰款100萬元及入獄7年。
以往對付層壓式推銷的法例針對商品買賣,但03年一宗種金案的被告獲上訴庭判無罪,揭露法例有漏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昨在立法會指出,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草案規定,純透過招攬參與者,從而榨取招攬費,即獲取經濟利益完全源於介紹新會員入會,即屬違法。新例又規定知情的參加者,若誘使其他人參加亦屬違法。
議員均批評政府03年已發現漏洞,拖延了8年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