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打算60歲時退休,可以取回強積金嗎?若日後再就業,須否供回強積金?
答:一般要年滿65歲才可取回強積金。不過,若你年滿60歲並聲明日後不會再受僱或自僱,能以提早退休為由申請取回。根據強積金法例,除家務僱員及自僱持牌小販等部份獲豁免人士,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受僱不少於60日的全職或兼職僱員,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換言之,未滿65歲的非獲豁免人士,不論曾否以提早退休為由取回強積金,只要受僱超過60日,便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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