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須賠償百億人民幣。」美國蘋果公司在中國就iPad商標侵權案一審敗訴後,唯冠深圳分公司(下稱深圳唯冠)代理人表示,要向蘋果公司索賠100億(人民幣.下同),並已經興訟要求蘋果停用該商標。對此深圳唯冠獅子開大口,有指該公司瀕臨破產,iPad商標被認為是它的救命稻草。
唯冠深圳就iPad商標侵權案,周一(5日)深圳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意味蘋果在內地所使用的iPad行為將屬侵權。蘋果未就判決結果和是否上訴等問題作回應之際,由被動轉為主動的唯冠代表律師肖才元表示,已經分別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和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蘋果停止使用iPad商標,兩案已獲立案,並將分別在今年12月30日和明年1月17日開庭審理。
唯冠:100億表達憤怒
唯冠深圳代理人和君創業總裁李肅則向媒體表示,要向蘋果索賠100億元。至於100億元是怎麼算出來的?和君創業公司公關部回應:「蘋果行為太離奇,100億只是個表達憤怒的說法。」
曾雄踞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製造商的深圳唯冠,如今負債近80億元。據悉,它的債務重組顧問和君創業公司發現僅有iPad商標最有價值,去年就曾揚言要蘋果賠巨款,並將針對2009年蘋果3.5萬英鎊(約42.5萬港元)價格購得唯冠iPad全球商標使用權問題,在美國另以「欺詐罪」起訴蘋果。蘋果曾與之商討購買商標權事宜,起初唯冠叫價1,000萬美元(7,774萬港元),後增到4,000萬美元(約3.1億港元),蘋果認為太高不予考慮。
網民斥「為了訛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蘋果應該回到談判桌上來!」李肅表示,若蘋果不作出回應,將推動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八家債權銀行與唯冠公司一起,要求國家工商總局查封蘋果公司的侵權產品。
事件引起網絡熱議:「到一個沒法制國家還想告人家,開玩笑。私了啦!」「就算iPad是唯冠科技的商標,但讓消費者產生聯繫的不是唯冠而是蘋果。」「就算蘋果沒用iPad這個商標,它拿着這個商標創造不了甚麼利潤,唯冠現在就是個殼子公司,這種情況就是惡意商標,明顯為了訛人的。」
也有網民支持唯冠,「因為企業大起訴你就要商標給他,那是不是下次有人強拆你家,因為他比你有錢就行?」中廣網/新華網/新浪微博
iPad侵權事件簿
2000年:台灣起家的唯冠國際公司在世界各地註冊iPad商標,其中台北公司於歐洲等地註冊,深圳分公司隔年於中國註冊。
2006年:蘋果公司在歐洲推出iPad產品時,發現商標已註冊,遂在英國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唯冠公司閒置的商標權,但敗訴。
2009年: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約42.5萬港元轉讓給蘋果,但唯冠深圳分公司拒認該轉讓協議。
2010年:蘋果對仍用iPad商標的唯冠深圳提起侵權訴訟,但唯冠深圳以「iPad」商標為其獨家所有,其他公司無權販售為由抗告。
2011年12月6日:深圳法院一審判決蘋果敗訴,蘋果恐將面臨100億元人民幣天價賠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