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是06年8月立法會經破紀錄的423項修訂、激辯逾55小時後,在泛民議員集體離場抗議下通過。有份護航的民建聯劉江華更揚言「一條修訂都不能通過」,結果泛民提出的逾200項修訂全遭否決,包括要求條例實施後兩年內檢討否則宣告失效的「日落條款」。
欲加「日落條款」失敗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當日提出加入「日落條款」,在法例實施兩年後進行公眾檢討,以填補法例不足之處,否則視為無效。但在政府及保皇黨聯手反對下被否決。吳靄儀昨在立法會討論專員胡國興未獲授權查核執法人員截取所得的內容時,直言「當時立法會冇做好,恨錯難返」。
法例落實逾5年以來,屢爆執法人員違規竊聽或跟蹤個案,胡國興更曾多次炮轟廉署和警方人員對他和下屬的調查採不合作態度,甚至隱瞞和刪除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