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半自由行明年實施

強積金半自由行明年實施

【本報訊】拖拉多時的強積金半自由行(僱員可就自己供款部份自由選擇受託人)落實有期。政府昨宣佈,強積金半自由行明年11月1日實施,較政府原訂時間遲了一年半。工會期望一年後落實全自由行安排,讓僱員可自由轉移受託人。
強積金半自由行原訂今年四月實施,但由於積金局在臨門一腳發現,原來未有法例規管中介人,因此被迫無限期押後計劃,研究如何修例堵塞漏洞。政府昨宣佈,旨在加強規管強積金銷售活動的《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本周五刊憲,如條例在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通過,半自由行可望在明年11月1日實施。積金局根據截至8月底的強積金總資產值估計,強積金資產中可轉移部份,將由現時約39%增至67%,預料受託人向僱員推銷強積金產品的活動會更為頻繁。

註冊中介人逾3萬

現時全港有超過3萬名註冊強積金中介人,條例草案將引入刑事制裁,禁止非註冊中介人進行強積金產品的銷售及推銷活動,並為強積金中介人制訂全面的規管制。積金局會擔任中介人的註冊機構,透過制訂操守規則,設定行業準則,並負責施加紀律處分。條例列明,違規中介人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入獄7年。工聯會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半自由行落實有期,「遲到總好過冇到」,希望政府一年後正式推行全自由行。